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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外交部
發文字號: 外歐東字第 1121902614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12 年 08 月 14 日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報 第 29 卷 152 期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6 條
旨:
外交部委託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自 112  年 1  月 1  日起辦理國際
合作事務

主    旨:本部委託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辦理國際合作事務,並自中華民國 112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國際合作發展法第 8  條及第 11 條。
公告事項:本部委託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辦理國際合作事務如下:
          一、半導體人才培育協助及能力建構;
          二、半導體實驗室建置;
          三、人員派遣實地培訓(或線上教育訓練);
          四、半導體技術開發顧問諮詢服務;
          五、其他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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