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26386026人
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財政部
發文字號: 台財關字第 0950550617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95 年 11 月 13 日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報 第 12 卷 220 期 31643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6 條
旨:
委託中央信託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我國與尼加拉瓜共和國有關實施關稅配
額產品之核配業務
主    旨:公告委託中央信託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我國與尼加拉瓜共和國自由貿易協
          定生效後有關實施關稅配額產品之核配業務。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及關稅配額實施辦法第 3  條。
公告事項:一、我國與尼加拉瓜共和國自由貿易協定生效後,花生及砂糖等兩種實施
              關稅配額產品之核配業務委託中央信託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二、本公告如有疑問,請電洽本部關政司第二科(地址:台北市愛國西路
              2 號,電話:02-23228224) 。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