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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臺北縣政府
發文字號: 北府水排字第 0940759734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94 年 10 月 31 日
資料來源:
臺北縣政府公報 94 年冬字第 7 期 41-42 頁
相關法條 土地徵收條例 第 10 條
旨:
興辦「基隆河整體治理計畫 (前期計畫) -北港溪整治工程」
主    旨:興辦「基隆河整體治理計畫 (前期計畫) -北港溪整治工程」公聽會。
依    據:土地徵收條例第 10 條第 2  項。
公告事項:一、事由:說明興辦「基隆河整體治理計畫 (前期計畫) -北港溪整治工
              程」興辦事業計畫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
          二、時間:94  年 11 月 10 日上午 10 時 30 分。
          三、地點:本縣汐止市公所 1  樓中庭會議室。
          四、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
              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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