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03 年冬字第 8 期 20 頁
103 年度「電腦週邊設備用品」共同供應契約已由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簽 署,自 103.11.03 日起至 104.05.31 日止可供各機關、學校等利用
主 旨:函轉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等辦理 103 年度「電腦 週邊設備用品」共同供應契約案,業已簽署契約,可供貴機關利用,請查 照。 說 明:一、依據臺灣銀行採購部 103 年 11 月 5 日採購開二字第 103000894 11 號函辦理。 二、本共同供應契約相關資訊如下: (一)本案招標案號:LP5-102072。 (二)契約期間: 1、自 103 年 11 月 3 日起至 104 年 5 月 31 日止,或; 2、累計訂購總金額達本案總預算金額(新臺幣 7 億 5,200 萬元 )為止,並以先到者為準。 3、另當契約可訂購餘額不敷機關利用時,亦視同契約有效期已屆滿 。 (三)資訊公開: 1、契約相關資料已依規定公開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政府電 子採購網- 共同供應契約電子採購系統」。 2、上開系統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四)訂購方式:本案僅得於上開網頁訂購。 (五)履約交貨及訂單疑義:請逕洽臺灣銀行採購部交貨二科(02-23494 259 陳小姐)辦理。 正 本:新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 副 本:新北市政府採購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