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03 年冬字第 13 期 33 頁
新北市政府自 103.12.18 日起公告徵求「變更龍壽、迴龍地區都市計畫 (新北市部分重製通盤檢討)」案相關意見
主 旨:為辦理「變更龍壽、迴龍地區都市計畫(新北市部分重製通盤檢討)」案 ,自 103 年 12 月 18 日起公告徵求意見 30 天。 依 據:依據都市計畫法第 26 條及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 44 條辦理 。 公告事項:公告自 103 年 12 月 18 日起張貼本府及新莊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 3 0 天,計畫範圍請詳示意圖,各公民或團體得於公告期間以書面載名姓名 、名稱及地址向本府提出意見供規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