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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北府城都字第 1032299483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3 年 12 月 15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3 年冬字第 13 期 33 頁
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26 條
旨:
新北市政府自 103.12.18  日起公告徵求「變更龍壽、迴龍地區都市計畫
(新北市部分重製通盤檢討)」案相關意見
主    旨:為辦理「變更龍壽、迴龍地區都市計畫(新北市部分重製通盤檢討)」案
          ,自 103  年 12 月 18 日起公告徵求意見 30 天。
依    據:依據都市計畫法第 26 條及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 44 條辦理
          。
公告事項:公告自 103  年 12 月 18 日起張貼本府及新莊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 3
          0 天,計畫範圍請詳示意圖,各公民或團體得於公告期間以書面載名姓名
          、名稱及地址向本府提出意見供規劃參考。
相關圖表:附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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