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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北府城都字第 1031735704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3 年 09 月 24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3 年冬字第 1 期 25 頁
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27 條
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 第 3、4 條
旨:
新北市政府自 103.10.01  日起公開展覽「變更鶯歌都市計畫(部分綠地
用地為綠地用地兼供鐵路使用)(配合鶯歌至桃園間鐵路擴建三軌工程)
」案 30 日
主    旨:公開展覽「變更鶯歌都市計畫(部分綠地用地為綠地用地兼供鐵路使用)
          (配合鶯歌至桃園間鐵路擴建三軌工程)」案。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27 條第 1  項第 4  款及同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4 條
          。
公告事項:一、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自 103  年 10 月 1  日起公開展覽 30 日
              ,並於 103  年 10 月 16 日下午 2  時 30 分假本市鶯歌區公所舉
              辦說明會。
          二、公開展覽地點:本市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鶯歌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
              欄。
          三、公開展覽內容:詳計畫書、圖。
          四、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
              府或本市鶯歌區公所提出陳情意見,以提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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