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03 年秋字第 12 期 15 頁
新北市政府依照都市計畫法及其新北市施行細則之規定,自 103.09.05 日起公開展覽「變更鶯歌(鳳鳴地區)都市計畫(配合臺鐵捷運化桃園段 高架化建設計畫)」案 30 日
主 旨:公開展覽「變更鶯歌(鳳鳴地區)都市計畫(配合臺鐵捷運化桃園段高架 化建設計畫)」案。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27 條第 1 項第 4 款、同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4 條 及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 829 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一、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自 103 年 9 月 5 日起公開展覽 30 日 ,並於 103 年 9 月 19 日下午 2 時假本市鶯歌區公所舉辦說明 會。 二、公開展覽地點:本市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鶯歌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 欄。 三、公開展覽內容:詳計畫書、圖。 四、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 府或本市鶯歌區公所提出陳情意見,以提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