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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北府城更字第 1033422895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3 年 12 月 25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4 年春字第 1 期 30 頁
相關法條 都市更新條例 第 19 條
旨:
新北市政府自 103.12.31  日起公告並核定實施「擬訂新北市三重區菜寮
段 50 地號等 31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
主    旨:核定「擬訂新北市三重區菜寮段 50 地號等 31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案」自 103  年 12 月 31 日起發布實施。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規定。
公告事項:一、計畫名稱:「擬訂新北市三重區菜寮段 50 地號等 31 筆土地都市更
              新事業計畫案」
          二、公告起迄日期:自 103  年 12 月 31 日至 104  年 1  月 29 日止
              ,共計 30 日。
          三、為使本案相關權利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並掌握進度,本案相關內
              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 http://www.arcoahome.com.tw/
              index.html。
          四、計畫內容詳見本案事業計畫書,其餘未盡事項悉依都市更新條例及相
              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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