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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北府城更字第 1033422186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3 年 12 月 11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3 年冬字第 13 期 32 頁
相關法條 都市更新條例 第 19 條
旨:
新北市政府核定並自 103.12.22  日起發布實施「擬訂新北市板橋區新興
段 1488 地號等 32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
主    旨:核定「擬訂新北市板橋區新興段 1488 地號等 32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
          畫案」自 103  年 12 月 22 日起發布實施。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規定。
公告事項:一、計畫名稱:「擬訂新北市板橋區新興段 1488 地號等 32 筆土地都市
              更新事業計畫案」。
          二、公告起迄日期:自 103  年 12 月 22 日至 104  年 1  月 20 日止
              ,共計 30 日。
          三、為使本案相關權利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並掌握進度,本案相關內
              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
              http://www.chenglinur.com.tw/al.aspx?id=16。
          四、計畫內容詳見事業計畫書,其餘未盡事項悉依都市更新條例及相關規
              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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