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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北府城更字第 1033420694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3 年 10 月 28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3 年冬字第 7 期 29-30 頁
相關法條 都市更新條例 第 19 條
旨:
新北市政府自 103.11.04  日起,公開展覽「擬訂新北市新莊區安和段 1
15  地號等 7  筆(原 117  地號等 18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
計畫書、圖
主    旨:公開展覽「擬訂新北市新莊區安和段 115  地號等 7  筆(原 117  地號
          等 18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計畫書、圖。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與「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 6  條及第 1
          1 條。 
公告事項:一、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圖自 103  年 11 月 4  日起張貼本府及
              新莊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 30 日,並於 103  年 11 月 24 日下午
              3 時假新莊區農會會議室(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 80 之 1  號
              4 樓 E  教室)舉辦公聽會。
          二、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向本府提出意見,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予以
              參考審議。人民或團體於前項公開展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者,以意
              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
          三、公聽會紀錄將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予以參考審議。
          四、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內容可於實施者所架設網站查詢(網址為 
              http://www.chenglinur.com.tw/a1.aspx?id=26),其最終仍應依本
              府核定發布實施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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