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27906318人
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北府城更字第 1033420648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3 年 10 月 29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3 年冬字第 7 期 30 頁
相關法條 都市更新條例 第 19 條
旨:
新北市政府自 103.11.04  日起,公開展覽「擬訂新北市汐止區崇德段 6
04  地號及新峰段 78 地號等 33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計畫書、
圖
主    旨:公開展覽「擬訂新北市汐止區崇德段 604  地號及新峰段 78 地號等 33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計畫書、圖。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與「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 6 條及第 11
          條。 
公告事項:一、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圖自 103  年 11 月 4  日起張貼本府及
              汐止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 30 日,並於 103  年 11 月 17 日下午
              3 時整假汐止區新昌里活動中心(新北市汐止區仁愛路 138  號)舉
              辦公聽會。
          二、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向本府提出意見,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予以
              參考審議。人民或團體於前項公開展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者,以意
              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
          三、公聽會紀錄將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予以審議參考。
          四、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內容可於實施者所架設網站查詢(網址為 
              http://www.tajiang.com.tw/works_in.aspx?Product_ID=N0072&
              Product_Name= 汐止區崇德.新峰段) ,其最終仍應依本府核定發布
              實施為準。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