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03 年秋字第 4 期 47-48 頁
新北市政府依照都市更新條例及其施行細則之規定,自 103.07.25 日起 公開展覽「擬訂新北市淡水區水仙段 540 地號等 11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 業計畫案」計畫書、圖 15 日
主 旨:公開展覽「擬訂新北市淡水區水仙段 540 地號等 11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 業計畫案」計畫書、圖。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與「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 6 條及第 1 1 條。 公告事項:一、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圖自 103 年 7 月 25 日起張貼本府及 淡水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 15 日,並於 103 年 8 月 5 日下午 3 時假新北市淡水區竹圍國小(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 2 段 145 號)舉辦公聽會。 二、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向本府提出意見,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予以 參考審議。人民或團體於前項公開展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者,以意 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 三、公聽會紀錄將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予以審議參考。 四、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最終仍應依本府核定發布實施為準。 五、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內容可於實施者所架設網站查詢(網址為 http://www.rslrslrsl.blogspot. 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