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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北府城更字第 1033414419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3 年 05 月 16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3 年夏字第 11 期 25-26 頁
相關法條 都市更新條例 第 19 條
旨:
依照都市更新條例及其施行細則規定,自 103.05.26  日起公開展覽「擬
訂新北市新店區中華段 865  地號等 40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書
圖 30 日
主    旨:公開展覽「擬訂新北市新店區中華段 865  地號等 40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
          業計畫案」書圖。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與「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 11 條。
公告事項:一、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圖自 103  年 5  月 26 日起張貼本府及新
              店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 30 天,並於 103  年 6  月 9  日下午 2
              時 30 分假新北市新店區三民市民活動中心(新北市新店區三民路 2
              0 號之 2)舉辦公聽會。
          二、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向本府提出意見,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予以
              參考審議。人民或團體於前項公開展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者,以意
              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
          三、公聽會紀錄將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予以審議參考。
          四、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最終仍應依本府核定發布實施為準。
          五、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內容可於實施者所架設網站查詢(網址為
              http://www.sunnyrem.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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