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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北府城更字第 1033413764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3 年 05 月 07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3 年夏字第 9 期 18 頁
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19、28 條
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 第 3、4 條
旨:
新北市政府自 103.05.14  日起公開展覽「擬訂新北市新莊區文德段 508
地號等 53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及「擬訂新北市新莊區文德段 5
08  地號等 53 筆土地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案」書圖 30 日
主    旨:公開展覽「擬訂新北市新莊區文德段 508  地號等 53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
          業計畫案」及「擬訂新北市新莊區文德段 508  地號等 53 筆土地都市更
          新權利變換計畫案」書圖。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9、29 條與「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 11 條。
公告事項:一、本案計畫書圖自 103  年 5  月 14 日起張貼本府及新莊區公所公告
              欄公開展覽 30 天,並於 103  年 5  月 26 日下午 2  時 30 分假
              新北市新莊區公所 5  樓(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 176  號 5  樓)舉
              辦公聽會。
          二、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向本府提出意見,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予以
              參考審議。人民或團體於前項公開展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者,以意
              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
          三、公聽會紀錄將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予以審議參考。
          四、本案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最終仍應依本府核定發布實施為準
              。
          五、本案計畫內容可於實施者所架設網站查詢(網址為 http://www.hhe.
              com.tw/main.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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