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03 年冬字第 9 期 41 頁
新北市政府自 103.11.24 日起公開展覽「變更臺北港特定區計畫(部分 農業區為遊憩區)(大八里坌段大崁腳小段 168-9 地號等 10 筆土地及 大崁段 207 地號土地)」案暨「變更臺北港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 遊憩區、公園用地、道路用地及部分綠地用地為道路用地)(大八里坌段 大崁腳小段 168-9 地號等 10 筆土地及大崁段 207 地號土地)細部計 畫」案
主 旨:公開展覽「變更臺北港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遊憩區)(大八里坌段 大崁腳小段 168-9 地號等 10 筆土地及大崁段 207 地號土地)」案暨 「變更臺北港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遊憩區、公園用地、道路用地及 部分綠地用地為道路用地)(大八里坌段大崁腳小段 168-9 地號等 10 筆土地及大崁段 207 地號土地)細部計畫」案。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19、28 條及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4、5 條。 公告事項:一、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自 103 年 11 月 24 日起公開展覽 30 天 ,並於 103 年 12 月 2 日下午 2 時 30 分假本市八里區公所舉 辦說明會。 二、公開展覽地點: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八里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 欄。 三、公開展覽內容:詳計畫書、圖。 四、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 府或本市八里區公所提出陳情意見,以提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