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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北府城更字第 10321431562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3 年 11 月 19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3 年冬字第 9 期 41 頁
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19、28 條
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 第 4、5 條
旨:
新北市政府自 103.11.24  日起公開展覽「變更臺北港特定區計畫(部分
農業區為遊憩區)(大八里坌段大崁腳小段 168-9  地號等 10 筆土地及
大崁段 207  地號土地)」案暨「變更臺北港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
遊憩區、公園用地、道路用地及部分綠地用地為道路用地)(大八里坌段
大崁腳小段 168-9  地號等 10 筆土地及大崁段 207  地號土地)細部計
畫」案
主    旨:公開展覽「變更臺北港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遊憩區)(大八里坌段
          大崁腳小段 168-9  地號等 10 筆土地及大崁段 207  地號土地)」案暨
          「變更臺北港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遊憩區、公園用地、道路用地及
          部分綠地用地為道路用地)(大八里坌段大崁腳小段 168-9  地號等 10
          筆土地及大崁段 207  地號土地)細部計畫」案。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19、28 條及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4、5 條。
公告事項:一、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自 103  年 11 月 24 日起公開展覽 30 天
              ,並於 103  年 12 月 2  日下午 2  時 30 分假本市八里區公所舉
              辦說明會。
          二、公開展覽地點: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八里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
              欄。
          三、公開展覽內容:詳計畫書、圖。
          四、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
              府或本市八里區公所提出陳情意見,以提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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