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02 年秋字第 10 期 37-38 頁
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新北市政府自 102.08.30 日核定實施「擬訂新北 市汐止區新峰段 1351 地號等 7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及「擬訂 新北市汐止區新峰段 1351 地號等 7 筆土地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案」 ,並依法公告 30 日
主 旨:核定「擬訂新北市汐止區新峰段 1351 地號等 7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 畫案」及「擬訂新北市汐止區新峰段 1351 地號等 7 筆土地都市更新權 利變換計畫案」自 102 年 8 月 30 日起發布實施。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及 29 條規定。 公告事項:一、計畫名稱:「擬訂新北市汐止區新峰段 1351 地號等 7 筆土地都市 更新事業計畫案」及「擬訂新北市汐止區新峰段 1351 地號等 7 筆 土地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案」。 二、公告起迄日期:102 年 8 月 30 日至 102 年 9 月 28 日止,共 計 30 日。 三、為使本案相關權利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並掌握進度,本案相關內 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http://tw.myblog.yahoo.com/jw% 21BToQ9kqTHg5jUDh61aYM_AE-。 四、計畫內容詳見事業計畫書及權利變換計畫書,其餘未盡事項悉依都市 更新條例及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