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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北府城更字第 1020006351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2 年 08 月 20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2 年秋字第 10 期 37-38 頁
相關法條 都市更新條例 第 19、29 條
旨:
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新北市政府自 102.08.30  日核定實施「擬訂新北
市汐止區新峰段 1351 地號等 7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及「擬訂
新北市汐止區新峰段 1351 地號等 7  筆土地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案」
,並依法公告 30 日
主    旨:核定「擬訂新北市汐止區新峰段 1351 地號等 7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
          畫案」及「擬訂新北市汐止區新峰段 1351 地號等 7  筆土地都市更新權
          利變換計畫案」自 102  年 8  月 30 日起發布實施。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及 29 條規定。
公告事項:一、計畫名稱:「擬訂新北市汐止區新峰段 1351 地號等 7  筆土地都市
              更新事業計畫案」及「擬訂新北市汐止區新峰段 1351 地號等 7  筆
              土地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案」。
          二、公告起迄日期:102 年 8  月 30 日至 102  年 9  月 28 日止,共
              計 30 日。
          三、為使本案相關權利人能充分瞭解計畫內容,並掌握進度,本案相關內
              容建置於實施者網站,網址如下:http://tw.myblog.yahoo.com/jw%
              21BToQ9kqTHg5jUDh61aYM_AE-。
          四、計畫內容詳見事業計畫書及權利變換計畫書,其餘未盡事項悉依都市
              更新條例及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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