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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北府城更字第 1020004304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2 年 06 月 24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2 年秋字第 1 期 44 頁
相關法條 都市更新條例 第 8 條
旨:
新北市政府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等規定,自民國 102  年 7  月 1  日起 3
0 日,公告「擬定捷運新莊站周邊地區(新莊體育場至大漢溪)都市更新
計畫暨劃定都市更新地區」
主    旨:公告「擬定捷運新莊站周邊地區(新莊體育場至大漢溪)都市更新計畫暨
          劃定都市更新地區」自 102  年 7  月 1  日起實施。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8  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 2  條。
公告事項:一、都市更新計畫暨劃定都市更新地區:詳都市更新計畫書、圖。
          二、公告期間:自 102  年 7  月 1  日起 30 日。
          三、公告地點:本府、新北市新莊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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