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02 年春字第 9 期 29 頁
新北市政府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等規定,自 102.3.8 起 30 日止 ,公告有關「擬訂新北市板橋區江子翠段第二崁小段 109-5 地號等 40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之計畫書圖
主 旨:公開展覽「擬訂新北市板橋區江子翠段第二崁小段 109-5 地號等 40 筆 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書、圖。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與「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 6、11 條。 公告事項:一、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圖自 102 年 3 月 8 日起張貼本府及板 橋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 30 日,並於 102 年 3 月 20 日下午 3 時假板橋音樂公園活動中心(新北市板橋區懷德街 235 巷 2 號 2 樓)舉辦公聽會。 二、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向本府提出意見,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予以 參考審議。人民或團體於前項公開展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者,以意 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 三、另有關本案涉及都市更新獎勵、都市設計審議、建築設計及相關法規 與審議原則部分,最終仍應依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審核通過內容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