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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北府城更字第 1020000838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2 年 02 月 19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2 年春字第 8 期 39 頁
相關法條 都市更新條例 第 19、29 條
旨:
新北市政府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等規定,自 102.2.27 起 30 日止
,公告「擬訂新北市板橋區江子翠段溪頭小段 123-8  地號等 16 筆土地
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案」之計畫書圖
主    旨:公開展覽「擬訂新北市板橋區江子翠段溪頭小段 123-8  地號等 16 筆土
          地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案」計畫書。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9、29 條與「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 6、11  
          條。
公告事項:一、本案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書自 102  年 2  月 27 日起張貼本府及
              板橋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 30 日,並於 102  年 3  月 18 日下午
              2 時假板橋永安公園活動中心(新北市板橋區雙十路 1  段 25 號)
              舉辦公聽會。
          二、任何人民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向本府提出意見,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予以參
              考審議。人民或團體於前項公開展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者,以意見
              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  
          三、另有關本案涉及權利變換分配、估價及相關法規與審議原則部分,最
              終仍應依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審核通過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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