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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北府城更字第 1020000615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2 年 02 月 20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2 年春字第 9 期 27 頁
相關法條 都市更新條例 第 19 條
旨:
新北市政府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等規定,自 102.2.27 起 30 日止
,公告「擬訂新北市永和區保福段 1160 地號等 69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
計畫案」之計畫書圖
主    旨:公開展覽「擬訂新北市永和區保福段 1160 地號等 69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
          業計畫案」計畫書圖。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與「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 6、11  條。
公告事項:一、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圖自 102  年 2  月 27 日起張貼本府及永
              和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 30 日,並於 102  年 3  月 18 日 15 時
              假新北市立永平高級中學圖書館 4  樓(新北市永和區永平路 205
              號)舉辦公聽會。
          二、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向本府提出意見,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予以
              參考審議。人民或團體於前項公開展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者,以意
              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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