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02 年春字第 11 期 69 頁
新北市政府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等規定,自 102.3.20 起 30 日止 ,公開展覽「新北市新莊區立德段 310 地號等 32 筆土地都市更新權利 變換計畫案」之計畫書圖
主 旨:公開展覽「新北市新莊區立德段 310 地號等 32 筆土地都市更新權利變 換計畫案」計畫書。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第 29 條與「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 1 1 條。 公告事項:一、本案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書自 102 年 3 月 20 日起張貼本府及 新莊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 30 天,並於 102 年 4 月 2 日下午 2 點假新莊區公所 5 樓會議室(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 176 號 5 樓)舉辦公聽會。 二、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向本府提出意見,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予以 參考審議。人民或團體於前項公開展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者,以意 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 三、另有關本案涉及之不動產估價、更新後土地及建築物分配位置、共同 負擔項目及金額與涉相關法規與審議原則部分,最終仍應依本府都市 更新審議委員會審核通過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