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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北府城更字第 1015234263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2 年 01 月 03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2 年春字第 3 期 55 頁
相關法條 都市更新條例 第 19、29 條
旨:
新北市政府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等規定,自 102.01.14  起 30 日
止,公告「擬定新北市板橋區光華段 258  地號等 7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
業計畫暨權利變換計畫案」之計畫書圖
主    旨:公開展覽「擬定新北市板橋區光華段 258  地號等 7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
          業計畫暨權利變換計畫案」書、圖。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9、29 條與「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 6、11  
          條。 
公告事項:一、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暨權利變換計畫書圖自 102  年 1  月 14 日
              起張貼本府及板橋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 30 日,並於 102  年 1  
              月 29 日下午 2  時假板橋國民小學第 6  棟視聽教室(新北市板橋
              區文化路 1  段 23 號)舉辦公聽會。   
          二、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向本府提出意見,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予以
              參考審議。人民或團體於前項公開展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者,以意
              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
          三、另有關本案涉及都市更新獎勵、都市設計審議、建築設計及相關法規
              與審議原則部分,最終仍應依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審核通過內容
              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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