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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北府城更字第 1015233911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1 年 12 月 26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2 年春字第 1 期 48-49 頁
相關法條 都市更新條例 第 19 條
旨:
新北市政府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之規定,自 102.1.4  起 30 日止
,公告「擬訂新北市板橋區光華段 443-1  地號等 1  筆土地(板橋富邦
世紀大廈)都市更新整建維護事業計畫案」之計畫書圖
主    旨:公開展覽「擬訂新北市板橋區光華段 443-1  地號等 1  筆土地(板橋富
          邦世紀大廈)都市更新整建維護事業計畫案」書圖。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與「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 11 條。
公告事項:一、本案都市更新整建維護事業計畫書圖自 102  年 1  月 4  日起張貼
              本府及板橋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 30 天,並於 102  年 1  月 16 
              日下午 3  時假新北市板橋社后社區活動中心 3  樓會議室(新北市
              板橋區中正路 80 巷 1  弄 1  號 3  樓)舉辦公聽會。
          二、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向本府提出意見,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予以
              參考審議。人民或團體於前項公開展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者,以意
              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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