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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北府城更字第 1015232178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1 年 10 月 16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4 期 38 頁
相關法條 都市更新條例 第 19 條
旨:
新北市政府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之規定,自 101.10.26  起 30 日
止,公告「擬定新北市永和區民權段 797  地號等 8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
業計畫案」之計畫書
主    旨:核定「擬定新北市永和區民權段 797  地號等 8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
          畫案」自 101  年 10 月 26 日起發布實施。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規定。
公告事項:一、計畫名稱:「擬定新北市永和區民權段 797  地號等 8  筆土地都市
              更新事業計畫案」。
          二、公告起迄日期:自 101  年 10 月 26  日至 101  年 11 月 24  日
              止,共計 30 日。
          三、計畫內容詳見事業計畫書,其餘未盡事項悉依都市更新條例及相關規
              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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