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2 期 27 頁
新北市政府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規定,公開展覽「擬定新北市新店 區中華段 1015 地號等 57 筆土地都市更新單元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書 圖,期間自 101.10.12 起 30 日止
主 旨:公開展覽「擬定新北市新店區中華段 1015 地號等 57 筆土地都市更新單 元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書圖。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與「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 11 條。 公告事項:一、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書圖自 101 年 10 月 12 日起張貼本府及新 店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 30 天,並於 101 年 10 月 30 日下午 2 時 30 分假新店區中正里三民活動中心(新店區三民路 20-2 號 1 樓)舉辦公聽會。 二、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向本府提出意見,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予以 參考審議。人民或團體於前項公開展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者,以意 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