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秋字第 11 期 30 頁
新北市政府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8 條等規定,公告劃定新北市板橋區民 權段 743 地號等 62 筆土地」為都市更新地區,並自 101.9.13 公告實 施
主 旨:劃定「新北市板橋區民權段 743 地號等 62 筆土地」為都市更新地區, 自民國 101 年 9 月 13 日公告實施。 依 據:依都市更新條例第 8 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 2 條辦理。 公告事項:一、本公告更新地區範圍詳如說明書、圖。 二、公告期間:自民國 101 年 9 月 13 日起 30 日。 三、公告地點:本府、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及板橋區公所公告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