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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北府城更字第 1015231198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1 年 08 月 24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秋字第 10 期 31 頁
相關法條 都市更新條例 第 19、29 條
旨:
新北市政府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等規定,公開展覽「擬定新北市淡
水區水仙段 565  地號等 16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暨權利變換計畫案
」書圖
主    旨:公開展覽「擬定新北市淡水區水仙段 565  地號等 16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
          業計畫暨權利變換計畫案」書圖。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29  條與「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 6、
          11  條。
公告事項:一、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暨權利變換計畫書圖自 101  年 8  月 31 日
              起張貼本府及淡水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 30 天,並於 101  年 9  
              月 20 日 15 時假新北市淡水區竹圍國民小學曉月樓 5  樓視聽中心
              (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 2  段 145  號)舉辦公聽會。
          二、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向本府提出意見,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予以
              參考審議。人民或團體於前項公開展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者,以意
              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
          三、本案涉及更新獎勵、都市設計審議、建築設計及相關法規與審議原則
              部分,最終仍應依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審核通過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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