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秋字第 10 期 31 頁
新北市政府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等規定,公開展覽「擬定新北市淡 水區水仙段 565 地號等 16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暨權利變換計畫案 」書圖
主 旨:公開展覽「擬定新北市淡水區水仙段 565 地號等 16 筆土地都市更新事 業計畫暨權利變換計畫案」書圖。 依 據:「都市更新條例」第 19 條、29 條與「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 6、 11 條。 公告事項:一、本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暨權利變換計畫書圖自 101 年 8 月 31 日 起張貼本府及淡水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 30 天,並於 101 年 9 月 20 日 15 時假新北市淡水區竹圍國民小學曉月樓 5 樓視聽中心 (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 2 段 145 號)舉辦公聽會。 二、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 ,向本府提出意見,本府將彙整後提供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予以 參考審議。人民或團體於前項公開展覽期間內提出書面意見者,以意 見書送達或郵戳日為準。 三、本案涉及更新獎勵、都市設計審議、建築設計及相關法規與審議原則 部分,最終仍應依本市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審核通過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