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04 年春字第 1 期 32 頁
新北市政府自 104.01.09 日起公開展覽「變更板橋都市計畫(配合捷運 萬大- 中和- 樹林第一期路線)(部分農業區為捷運系統用地)主要計畫 」案、「擬定板橋都市計畫(配合捷運萬大- 中和- 樹林線第一期路線) 細部計畫」案 30 日
主 旨:公開展覽「變更板橋都市計畫(配合捷運萬大- 中和- 樹林第一期路線) (部分農業區為捷運系統用地)主要計畫」案、「擬定板橋都市計畫(配 合捷運萬大- 中和- 樹林線第一期路線)細部計畫」案。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19、23、28 條及同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3、4 條 公告事項:ㄧ、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自 104 年 1 月 9 日起公開展覽 30 天 ,並於 104 年 1 月 23 日上午 10 時假板橋區五權公園市民活動 中心(新北市板橋區廣權路 130 號 1 樓)舉辦說明會。 二、公開展覽地點: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板橋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 欄。 三、公開展覽內容:詳計畫書、圖。 四、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 府或本市板橋區公所提出陳情意見,以提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