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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北府城審字第 1031397865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3 年 08 月 14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3 年秋字第 9 期 28 頁
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19、28 條
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 第 4、5 條
旨:
新北市政府自 103.08.21  日起公開展覽「變更新店中央新村北側附近地
區(配合台北都會區環河快速道路台北縣側建設計畫)細部計畫(配合區
段徵收開發)」案 30 日
主    旨:公開展覽「變更新店中央新村北側附近地區(配合台北都會區環河快速道
          路台北縣側建設計畫)細部計畫(配合區段徵收開發)」案。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19、28 條及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 4、5 條。
公告事項:一、公開展覽日期及說明會:自 103  年 8  月 21 日起公開展覽 30 天
              ,並於 103  年 9  月 10 日上午 10 時 00 分及同日下午 2  時 0
              0 分假本市新店文化劇場體育館舉辦說明會。
          二、公開展覽地點:本府都市計畫公告欄及本市新店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
              欄。
          三、公開展覽內容:詳計畫書、圖。
          四、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得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
              府或本市新店區公所提出陳情意見,以提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參考審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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