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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北府原經字第 1030682485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3 年 04 月 18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3 年夏字第 6 期 25-26 頁
相關法條 廢新北市政府組織權限劃分暫行辦法 第 3 條
旨:
「103 年度原住民保留地租金收益款申請動用計畫」實務上之執行係由烏
來區公所執行辦理,故新北市政府公告委託烏來區公所辦理執行該項計畫
主    旨:公告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委託烏來區公所辦理「103 年度原住民保留地租
          金收益款申請動用計畫」。
依    據:新北市政府組織權限劃分暫行辦法第 3  條。
公告事項:考量實務上 103  年度原住民保留地租金收益款申請動用計畫係由烏來區
          公所辦理,爰委託烏來區公所執行辦理是項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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