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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北府原經字第 1030623107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3 年 04 月 11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3 年夏字第 4 期 47 頁
相關法條 廢新北市政府組織權限劃分暫行辦法 第 3 條
旨:
原住民族土地開發與管理經營細部實施計畫- 原住民保留地土地管理資訊
系統維護及異動更新計畫於實務上係由烏來區公所負責辦理,故新北市政
府依照新北市政府組織權限劃分暫行辦法第 3  條之規定,公告委託烏來
區公所辦理 103  年度之是項計畫
主    旨:公告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委託烏來區公所辦理「103 年度原住民族土地開
          發與管理經營細部實施計畫- 原住民保留地土地管理資訊系統維護及異動
          更新計畫」。
依    據:新北市政府組織權限劃分暫行辦法第 3  條。
公告事項:考量實務上原住民族土地開發與管理經營細部實施計畫- 原住民保留地土
          地管理資訊系統維護及異動更新計畫係由烏來區公所辦理,爰委託烏來區
          公所執行辦理是項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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