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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北府原經字第 1030449478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3 年 04 月 02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3 年夏字第 2 期 26-29 頁
相關法條 廢新北市政府組織權限劃分暫行辦法 第 3 條
旨:
「103 年度原住民保留地森林保育計畫」因實務上係由新北市烏來區公所
辦理,故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公告委託新北市烏來區公所執行辦理
該項計畫
主    旨:公告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委託烏來區公所辦理「103 年度原住民保留地森
          林保育計畫」。 
依    據:新北市政府組織權限劃分暫行辦法第 3  條。 
公告事項:考量實務上原住民保留地森林保育計畫係由烏來區公所辦理,爰委託烏來
          區公所執行辦理是項計畫。
相關圖表:新北市政府原住民保留地森林保育計畫103年度細部計畫說明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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