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縣政府公報 97 年秋字第 5 期 36 頁
修正公告「臺北縣政府暨所屬機關處理人民申請案件項目暨期限異動表」 期限,並自即日起生效
主 旨:公告「臺北縣政府暨所屬機關處理人民申請案件項目暨期限異動表」業經 修正期限,檢附修正表乙份,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