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26894558人
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臺北縣政府
發文字號: 北府勞資字第 0970527892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97 年 07 月 16 日
資料來源:
臺北縣政府公報 97 年秋字第 5 期 36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51 條
旨:
修正公告「臺北縣政府暨所屬機關處理人民申請案件項目暨期限異動表」
期限,並自即日起生效
主    旨:公告「臺北縣政府暨所屬機關處理人民申請案件項目暨期限異動表」業經
          修正期限,檢附修正表乙份,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相關圖表:附表-修正表.PDF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