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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臺北縣政府
發文字號: 北府人三字第 0910477575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91 年 08 月 21 日
資料來源:
臺北縣政府公報 91 年秋字第 11 期 25-32 頁
相關法條 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 21、27、8 條
旨:
為配合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正條文,有關軍公教人員投保金額之規定,請依
九十一年七月三十日健保承字第○九一○○一一○二三號函辦理

主    旨:為配合九十一年七月十七日總統公布之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正條文,有關軍
          公教人員投保金額之規定,請依中央健康保險局九十一年七月三十日健保
          承字第○九一○○一一○二三號函辦理。
說    明:檢附前開中央健康保險局函影本及附件各乙份。

附    件:中央健康保險局函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三十日
                                          健保承字第○九一○○一一○二三號
主    旨:為配合九十一年七月十七日總統公布之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正條文,有關軍
          公教人員投保金額之規定,檢送貴單位被保險人名冊乙份,請依說明二辦
          理,並於九十一年八月二十日前完成投保金額調整之申報,本局將自九十
          一年八月一日起,以調整後之投保金額計算保險費。
說    明:一  全民健康保險法業於九十一年七月十七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九一○
              ○一四二二七○號令修正公布,有關修正重點如下:
           (一) 投保金額分級表最高一級與最低一級維持五倍以上差距:
                全民健康保險法 (以下簡稱健保法) 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略以,
                投保金額分級表最高一級投保金額與最低一級投保金額應維持五倍
                以上之差距。配合本條規定,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分級表
                」詳如附表一。
           (二) 軍公教人員改以全薪乘以公告比率投保:
                健保法第二十二條之一及第二十七條規定略以,具有公教人員保險
                或軍人保險被保險人資格者,以其俸 (薪) 給總額乘以第八條第一
                項第一款第二目及第三目被保險人最近一年參加本保險平均投保金
                額與行政院主計處發布之各行業受僱員工平均經常性薪資之比率 (
                九十年為百分之八二.四二) 計算投保金額。有關保險費負擔比率
                ,則修正為被保險人自付比率一律為百分之三十,至於各機關單位
                負擔保險費調整後之比率則為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百分之七十,公
                營事業機構百分之六十,私立學校百分之三十五 (請參閱附表二第
                三項) 。
          二  配合修法規定,請貴單位辦理事項如下:
           (一) 有關軍公教人員俸 (薪) 給總額定義及投保金額計算方式等相關資
                料請參考附表二,並請配合附表一之投保金額分級表等級核算所屬
                被保險人調整後之投保金額,填寫於所附名冊後寄回本局所屬轄區
                分局申報。函附之名冊所列被保險人於本次調整生效日前,已申報
                退保或轉出者,請以紅筆刪除並註明退保或轉出日期 (退保申報表
                仍請依規定申報) 。又貴單位若有新進人員未列於名冊上者,請於
                名冊空白處補列 (投保申報表仍請依規定申報) 。
           (二) 貴單位被保險人投保金額調整後,九十一年度投保單位增加之保險
                費負擔請在相關費用項下勻支;另請於編列九十二年度預算時,估
                算增加經費足額編列支應 (投保單位每月增加之保險費,可依貴單
                位全體被保險人調整後投保金額所核算出之單位負擔總額減上個月
                繳款單所列單位負擔金額估算) 。
          三  隨函檢附軍、公、教人員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負擔金額表乙份 (如附
              表三、四、五) ,請參考。
          四  若對投保金額之申報仍有疑義,請洽本局所屬轄區分局 (分局地址、
              電話請參閱信封背面) 詢問。

相關圖表:附表一全民健康投保金額分級表.PDF
     附表二軍公教人員俸(薪)給總額定義及投保金額計算方式及負擔比率說明.PDF
     附表三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負擔金額表.PDF
     附表四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負擔金額表.PDF
     附表五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負擔金額表.PDF
     中央健康保險局各分局地址、電話一覽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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