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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北府主二字第 1000499753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0 年 05 月 17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0 年夏字第 8 期 17-25 頁
相關法條 預算法 第 54 條
旨:
函轉行政院主計處 101  年度中央政府非營業特種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書表
修正部分明細表及員工人數彙計表等
          修正格式 1  份,請查照。
說    明:一、依據行政院主計處 100  年 5  月 13 日處孝一字第 1000002967B  
              號函副本辦理。
          二、101 年度非營業特種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書表格式修正如下:
          (一)作業基金部分:修正勞務(銷貨、教學或醫療)成本明細表、成本
                (或費用)明細表、直接材料人工及製造費用明細表、員工人數彙
                計表、用人費用彙計表。
          (二)債務基金、特別收入基金及資本計畫基金部分:修正基金用途明細
                表、員工人數彙計表及用人費用彙計表。
正    本:新北市議會、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新北市各區公所、新北市政府所屬
          各機關學校主計人員集中辦公中心
副    本:新北市政府主計處
相關圖表: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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