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報 100 年夏字第 8 期 17-25 頁
函轉行政院主計處 101 年度中央政府非營業特種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書表 修正部分明細表及員工人數彙計表等
修正格式 1 份,請查照。 說 明:一、依據行政院主計處 100 年 5 月 13 日處孝一字第 1000002967B 號函副本辦理。 二、101 年度非營業特種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書表格式修正如下: (一)作業基金部分:修正勞務(銷貨、教學或醫療)成本明細表、成本 (或費用)明細表、直接材料人工及製造費用明細表、員工人數彙 計表、用人費用彙計表。 (二)債務基金、特別收入基金及資本計畫基金部分:修正基金用途明細 表、員工人數彙計表及用人費用彙計表。 正 本:新北市議會、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新北市各區公所、新北市政府所屬 各機關學校主計人員集中辦公中心 副 本:新北市政府主計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