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公報 94 年夏字第 46 期 22-24 頁
公告年度社政類「臺北市社會工作師開業執照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
主 旨:公告年度社政類「臺北市社會工作師開業執照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 依 據:行政程序法 51 條及本府文書處理實施要點第 174 點規定。 公告事項:一、本局 94 年度社政類第 60 項「臺北市社會工作師開業執照申請案件 處理時限表」,詳如附件。 二、本案之人民申請案處理時限係含括例假日。 三、本案自公告日起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