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公報 106 年 第 87 期 54 頁
公告辦理「106 年度臺北市綠色消費推廣及志工培訓管理運用計畫」相關 事務之受託機構
主 旨:公告委託財團法人台灣產業服務基金會辦理「106 年度臺北市綠色消費推 廣及志工培訓管理運用計畫」,自中華民國 106 年 3 月 15 日起實施 。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規定。 公告事項:一、本局辦理「106 年度臺北市綠色消費推廣及志工培訓管理運用計畫」 ,包含(一)規劃及訂定本局 106 年度環境教育志工運用計畫;( 二)辦理本市環境教育志工培訓、管理及運用;(三)辦理本市環保 義工幹部環境教育研習;(四)辦理民間環境教育推廣;(五)辦理 本市各區公所環保執行秘書戶外觀摩組訓;(六)辦理環保義工評選 及頒獎;(七)推動本市民間企業與團體實施綠色採購;(八)辦理 學生環保義工綠色消費研習營;(九)協助環境影響評估監督及相關 工作;(十)媒體宣導與相關文宣品印製;(十一)規劃辦理 4 項 具地方特色且多元之環境教育創新作法;(十二)辦理本市環境教育 創意競賽活動等,自 106 年 3 月 15 日起至 106 年 12 月 31 日止委託財團法人台灣產業服務基金會辦理。 二、對本公告如有疑問,請電洽本局綜合企劃科鄭頎一先生:電話(02) 2720-8889 分機 17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