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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發文字號: 北市環綜字第 1063218190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6 年 05 月 01 日
資料來源:
臺北市政府公報 106 年 第 87 期 54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6 條
旨:
公告辦理「106 年度臺北市綠色消費推廣及志工培訓管理運用計畫」相關
事務之受託機構

主    旨:公告委託財團法人台灣產業服務基金會辦理「106 年度臺北市綠色消費推
          廣及志工培訓管理運用計畫」,自中華民國 106  年 3  月 15 日起實施
          。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規定。
公告事項:一、本局辦理「106 年度臺北市綠色消費推廣及志工培訓管理運用計畫」
              ,包含(一)規劃及訂定本局 106  年度環境教育志工運用計畫;(
              二)辦理本市環境教育志工培訓、管理及運用;(三)辦理本市環保
              義工幹部環境教育研習;(四)辦理民間環境教育推廣;(五)辦理
              本市各區公所環保執行秘書戶外觀摩組訓;(六)辦理環保義工評選
              及頒獎;(七)推動本市民間企業與團體實施綠色採購;(八)辦理
              學生環保義工綠色消費研習營;(九)協助環境影響評估監督及相關
              工作;(十)媒體宣導與相關文宣品印製;(十一)規劃辦理 4  項
              具地方特色且多元之環境教育創新作法;(十二)辦理本市環境教育
              創意競賽活動等,自 106  年 3  月 15 日起至 106  年 12 月 31
              日止委託財團法人台灣產業服務基金會辦理。
          二、對本公告如有疑問,請電洽本局綜合企劃科鄭頎一先生:電話(02)
              2720-8889 分機 17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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