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公報 108 年 第 68 期 41 頁
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4 條等規定,公告辦理 108 年度「臺北市固定 污染源許可及稽查管制計畫」之受託機構,並自 108.03.01 起實施
主 旨:公告委託康城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108 年度「臺北市固定污染源 許可及稽查管制計畫」,自中華民國 108 年 3 月 1 日起實施。 依 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4 條及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 公告事項:一、本局辦理 108 年度「臺北市固定污染源許可及稽查管制計畫」,包 括:(一)固定污染源資料庫更新及維護作業;(二)固定污染源擴 充列管及污染物調查作業;(三)協助固定污染源各項許可申請案件 審查及查核作業;(四)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年排放量及定期檢測 資料審查及查核作業;(五)固定污染源連續自動監測系統維護管理 及功能查核作業;(六)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徵收及審查作業 ;(七)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管理及查核作業;(八)固定污染源空 污防制宣導及推廣;(九)固定污染源稽查檢測及法規符合度查核作 業;(十)公私場所空氣污染減量輔導及改善追蹤作業;(十一)空 氣污染事件應變處理及空氣品質惡化防制作業等,自 108 年 3 月 1 日起至 108 年 12 月 31 日止委託康城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辦 理。 二、對本公告如有疑問,請電洽本局空污噪音防制科(地址:臺北市信義 區市府路 1 號 7 樓東北區,電話:(02)2728-72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