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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發文字號: 北市環空字第 10632496800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6 年 05 月 15 日
資料來源:
臺北市政府公報 106 年 第 97 期 27-28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6 條
旨:
依據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第 5  條等規定,公告辦理 106  年度「臺北市
推動公共場所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宣導與檢測計畫」之受託機構

主    旨:公告委託環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106  年度「臺北市推動公共場所室
          內空氣品質管理宣導與檢測計畫」,自中華民國 106  年 5  月 5  日起
          實施。
依    據: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第 5  條及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
公告事項:一、本局辦理 106  年度「臺北市推動公共場所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宣導與
              檢測計畫」,包括:(一)參考環保署分批公告場所及相關類型場所
              ,依相關法規查核其室內空氣品質狀況及輔導其執行維護管理作業,
              以符合室內空氣品質標準,並提昇自主管理能力;(二)參考環保署
              分批公告場所及相關類型場所,辦理至少 3  場次有關室內空氣品質
              之法規說明會、教育訓練講習會或交流座談會等形式之相關會議;(
              三)辦理參與「臺北市公共場所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認證制度」場
              所之申請、審查及核發等相關業務;(四)辦理臺北市公共場所室內
              空氣品質管理資料庫及主題網站之更新維護;(五)辦理室內空氣品
              質維護管理績優場所觀摩會或相關記者會至少 1  場次;(六)製作
              室內空氣品質相關宣導品;(七)辦理至少 1  場次室內空氣品質相
              關議題之跨局處研商會議。
          二、本計畫自 106  年 5  月 5  日起至 107  年 5  月 4  日止委託環
              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三、對本公告如有疑問,請洽本局空噪科(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 1
              號 7  樓東北區,電話:(02)2728-7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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