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公報 97 年夏字第 34 期 10 頁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稽查大隊辦理 97 年度「加強移動性污染源-機車 排放空氣污染物稽查管制計畫」,自 97 年 4 月 18 日起至 98 年 4 月 17 日止委託瑩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主 旨:公告委託瑩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97 年度「加強移動性污染源-機車 排放空氣污染物稽查管制計畫」,自中華民國 97 年 4 月 18 日起實施 。 依 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4 條規定暨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規定。 公告事項:一、本局衛生稽查大隊辦理 97 年度「加強移動性污染源-機車排放空氣 污染物稽查管制計畫」,包括(一)執行路邊隨機攔車進行廢氣檢測 ;(二)於本市各區停車場所、賣場、市集、騎樓、人行道、工(商 )業區、文教區、住宅區等,對未定檢機車進行巡查;(三)製作並 發送宣導文宣品等,自 97 年 4 月 18 日起至 98 年 4 月 17 日 止委託瑩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二、對本公告如有疑問,請電洽本局衛生稽查大隊第一組:電話:(02) 2375-4573 轉 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