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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發文字號: 北市環水字第 10632737800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6 年 05 月 31 日
資料來源:
臺北市政府公報 106 年 第 109 期 10-11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6 條
旨: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規定,公告辦理 106  年度「臺北市除草劑管理
暨宣導計畫」之受託機構

主    旨:公告本局委託環醫工程顧問有限公司辦理 106  年度「臺北市除草劑管理
          暨宣導計畫」,自中華民國 106  年 3  月 31 日起施行。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一、本局委託環醫工程顧問有限公司辦理 106  年度「臺北市除草劑管理
              暨宣導計畫」,執行項目如下所示:
          (一)辦理農藥販售業者銷售追蹤查核。
          (二)巡查非農業土地禁用除草劑使用情形。
          (三)辦理推廣禁用除草劑宣導活動。
          二、旨揭計畫期程自 106  年 3  月 31 日起自 106  年 12 月 20 日止
              。
          三、對本公告如有疑義,請洽本局水質科承辦人員潘瀅如:電話(02)27
              208889  轉 7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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