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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發文字號: 北市環五字第 1023104830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2 年 02 月 18 日
資料來源:
臺北市政府公報 102 年 第 37 期 91-92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6 條
廢棄物清理法 第 74 條
旨: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公告 102  年度責任業者及販賣點業者管理重點巡
查取締工作計畫自 102.02.20  起至 102.12.31  止委託事宜

主    旨:公告委託綠信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02 年度責任業者及販賣點業
          者管理重點巡查取締工作計畫」,自中華民國 102  年 2  月 20 日起實
          施。
依    據:廢棄物清理法第 74 條規定暨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規定。
公告事項:一、本局辦理「102 年度責任業者及販賣點業者管理重點巡查取締工作計
              畫」,包含(一)「責任業者巡查取締」;(二)「公告列管販賣業
              者現場輔導與查核」;(三)「限制乾電池製造、輸入及販賣業者查
              核」;(四)「督導受環保署補助之民間團體辦理資源回收相關活動
              執行情形」;(五)「協助環保局辦理各項資源回收宣導活動」;(
              六)「協助辦理本市設置廢乾電池回收設施工作」,自 102  年 2  
              月 20 日起至 102  年 12 月 31 日止委託綠信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辦理。
          二、對本公告如有疑問,請電洽本局第五科:電話(02)2720-8889 分機
              4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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