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公報 99 年夏字第 9 期 18-19 頁
依據資源回收再利用法、廢棄物清理法及行政程序法規定公告「99 年度 臺北市推動區里、學校資源回收宣導工作計畫」委由綠信環境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自 99.03.25 至 99.12.31 日負責辦理
校資源回收宣導工作計畫」,自中華民國 99 年 3 月 23 日起實施。 依 據: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 4 條規定、廢棄物清理法第 74 條規定暨行政程序 法第 16 條規定。 公告事項:一、本局辦理「99 年度臺北市推動區里、學校資源回收宣導工作計畫」 ,包含(一)辦理大專院校暨各級學校、社區、鄰里資源回收宣導工 作;(二)推動廢潤滑油免費回收點設置工作;(三)調查本市養豬 廚餘流向工作,以新竹縣、市以北之養豬戶名單為主等,自 99 年 3 月 23 日起至 99 年 12 月 31 日止委託綠信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辦理。 二、對本公告如有疑問,請電洽本局第五科:電話:(02)2720-8889 分 機 3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