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公報 104 年第 8 期 19-20 頁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依據水污染防治法第 4 條之規定,公告委託財團 法人台灣水利環境科技研究發展教育基金會辦理 104 年度「關渡自然公 園水磨坑溪人工濕地操作維護計畫」
主 旨:公告本局委託財團法人台灣水利環境科技研究發展教育基金會辦理 104 年度「關渡自然公園水磨坑溪人工濕地操作維護計畫」,自中華民國 10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暨水污染防治法第 4 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一、本局委託財團法人台灣水利環境科技研究發展教育基金會辦理 104 年度「關渡自然公園水磨坑溪人工濕地操作維護計畫」,執行項目如 下所示: (一)植栽維護及外來種移除作業。 (二)解說涼亭及平台木板(含欄杆)刷漆護木油之養護作業。 (三)終沉池及緩衝池底泥清淤移除作業。 (四)單元間土堤滲漏之維護及修復作業。 (五)水質與生態調查及看板資料更新作業。 (六)操作人員教育訓練、維護手冊內容修訂作業。 (七)環境教育宣導之參訪與導覽解說、4 小時研習課程活動及導覽文宣 印製相關工作。 二、旨揭計畫期程自 104 年 1 月 1 日起自 104 年 12 月 31 日止 。 三、對本公告如有疑義,請洽本局第二科承辦人員林政君:電話(02)27 208889 轉 7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