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公報 104 年第 38 期 32-33 頁
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4 條之規定,公告 104 年度「臺北市餐飲業空 氣污染物管制及輔導改善計畫」之受託單位及受託期間
主 旨:公告委託財團法人台灣產業服務基金會辦理 104 年度「臺北市餐飲業空 氣污染物管制及輔導改善計畫」,自中華民國 104 年 1 月 15 日起實 施。 依 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4 條及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 公告事項:一、本局辦理 104 年度「臺北市餐飲業空氣污染物管制及輔導改善計畫 」,包括(一)餐飲業油煙防制宣導;(二)餐飲業資料清查及建檔 ;(三)餐飲業油煙異味或細懸浮微粒(PM2.5) 排放檢測;(四) 餐飲業者污染減量輔導作業;(五)辦理本市「環保餐廳徵選活動」 等,自 104 年 1 月 15 日起至 104 年 12 月 10 日止委託財團 法人台灣產業服務基金會辦理。 二、對本公告如有疑問,請電洽本局第一科(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 1 號 7 樓東北區,電話:(02)2728–7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