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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發文字號: 北市環一字第 10232932000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2 年 04 月 26 日
資料來源:
臺北市政府公報 102 年 第 91 期 51-52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6 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 第 4 條
旨: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公告自 102.04.26  起至 103.04.25  止, 102  
年度固定污染源許可及稽查管制計畫委託民間企業辦理,包括固定污染源
資料庫更新、擴充及維護作業、溫室氣體排放量申報管理等事項

主    旨:公告委託康城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102  年度「固定污染源許可及
          稽查管制計畫」,自中華民國 102  年 4  月 26 日起實施。
依    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4  條及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
公告事項:一、本局辦理 102  年度「固定污染源許可及稽查管制計畫」,包括(一 
              )固定污染源資料庫更新、擴充及維護作業;(二)固定污染源擴充
              列管及污染物擴大調查作業;(三)固定污染源許可管理制度,協助
              申請案件審查及查核;(四)年排放量及定期檢測資料審查及查核;
              (五)固定污染源連續自動監測設施連線系統操作及維護;(六)第
              二階段空氣污染防制費徵收及審查作業;(七)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
              管理;(八)溫室氣體排放量申報管理;(九)固定污染源空污防制
              宣導及推廣;(十)固定污染源稽查檢測及現場查核作業;(十一)
              公私場所空氣污染減量輔導及改善追蹤作業;(十二)空氣污染事件
              應變處理及空氣品質惡化防制作業等,自 102  年 4  月 26 日起至
              103 年 4  月 25 日止委託康城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二、對本公告如有疑問,請電洽本局第一科(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
              1 號 7  樓東北區,電話:(02)2728-7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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