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公報 98 年秋字第 41 期 63-64 頁
公告辦理 98 年度臺北市餐飲業空氣污染物管制及輔導改善暨娛樂、營業 場所低頻噪音源之輔導改善計畫,自 98.05.12 日起開始實施,並委由財 團法人臺灣產業服務基金會辦理
污染物管制及輔導改善暨娛樂、營業場所低頻噪音源之輔導改善計畫」, 自中華民國 98 年 5 月 12 日起實施。 依 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4 條及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 公告事項:一、本局辦理 98 年度「臺北市餐飲業空氣污染物管制及輔導改善暨娛樂 、營業場所低頻噪音源之輔導改善計畫」,包括(一)進行餐飲業基 本資料清查及建檔;(二)執行餐飲業油煙防制分區宣導,並製作餐 飲業污染防治技術資料;(三)蒐集資料並研訂本市各類型餐飲業油 煙最佳防治設備組合;(四)辦理餐飲業油煙排放減測分析,執行餐 飲業油煙粒狀物濃度、排放 THC 及 PAHS 分析等,自 98 年 5 月 12 日起至 98 年 11 月 30 日止委託財團法人臺灣產業服務基金會 辦理。 二、對本公告如有疑問,請電洽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第一科(地址:臺 北市信義區市府路 1 號東北區 7 樓,電話:1999(外縣市 02-27 208889)轉 7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