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26384793人
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發文字號: 勞職特字第 0980503057B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98 年 02 月 13 日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報 第 15 卷 28 期 5065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6 條
就業服務法 第 33-1 條
旨:
公告指定 98 年度辦理「身心障礙者社區化就業服務計畫」之受委託專案
機構、學校及委託期間
          、團體及學校。
依  據:一、就業服務法第三十三條之一規定。
          二、行政程序法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
公告事項:本會(職業訓練局)委託社團法人金門縣康復之友協會、社團法人金門縣
          身心障礙者家長協會、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附設中區服務中心、
          財團法人天主教會台中教區附設立達啟能訓練中心、社團法人台中市康復
          之友協會、台中市愛心家園、財團法人天主教台中教區台灣省私立慈愛殘
          障教養院、國立彰化啟智學校、國立和美實驗學校、社團法人彰化縣聲暉
          協進會、社團法人彰化縣聾人協會、社團法人彰化縣喜樂小兒麻痺關懷協
          會等十二單位,辦理「身心障礙者社區化就業服務計畫」之就業服務業務
          ,其委託期間自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至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