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報 第 28 卷 20 期
勞動部公告「勞動部 111 年度專案技術士技能檢定承辦單位一覽表」
主 旨:公告「勞動部 111 年度專案技術士技能檢定承辦單位一覽表」。 依 據:一、職業訓練法第 31 條第 2 項。 二、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第 12 條第 3 項。 三、行政程序法第 15 條及第 16 條。 公告事項:一、各辦理單位執行旨揭業務,悉依「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及其 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本公告如有疑問,請洽本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地址:臺中 市南屯區黎明路 2 段 501 號 6 樓;電話:(04)-225007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