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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勞動部
發文字號: 勞動發能字第 1090520061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9 年 12 月 04 日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報 第 26 卷 234 期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5、16 條
旨:
勞動部公告 109  年度第 3  梯次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各職類第 2  次辦
理術科測試單位一覽表

主    旨:公告「勞動部 109  年度第 3  梯次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各職類第 2  次
          辦理術科測試單位」一覽表。
依    據:一、職業訓練法第 31 條第 2  項。
          二、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第 12 條第 3  項。
          三、行政程序法第 15 條及第 16 條。
公告事項:一、各辦理單位執行旨揭業務,悉依「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及其
              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本公告如有疑問,請洽本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地址:臺中
              市南屯區黎明路 2  段 501  號 6  樓;電話:(04)22595700  分
              機 332)。
相關圖表:附件 勞動部109年度第3梯次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各職類第2次辦理術科測試單位一覽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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